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想做事、能做事、善做事、做成事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促进学校优化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申报教育局批准,决定在校内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构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的用人制度,不断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工作实绩明显。
2.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工作意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竞聘的男同志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竞聘的女同志年龄必须在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1.公布方案:向全校教职工公布《三厂初中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方案》。竞聘方案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并通过学校办公微信群和校信通发布信息。
2.个人申报:凡符合条件、有意竞聘者28日中午11:00前将竞聘表填好后发到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竞聘人员及基本情况。
(1)2019年8月28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竞聘人员发表竞聘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5.组织考察、任职审批:根据测评结果,由学校党支部和校长室集体研究,最终确定拟提任人,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3天。具体职务分工由校长室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教育局申请批准备案。
6.任前谈话:由校长室组织新任中层集体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1.学校中层干部聘期原则上为三年,聘期内享受中层干部待遇,任期届满,将重新进行竞聘或续聘。
2.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中层干部,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对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中层干部,在免去职务的同时,扣发岗位津贴。
3.本次因年龄超龄未参加竞聘的原中层干部一律视作自然解聘,不再享受中层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