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永编发〔2013〕3号《永州市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永编办发〔2013〕91号《关于永州市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三定”规定的补充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局在岗干部职工中开展第四轮“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五湖四海、管理回避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安全生产和提高效能的原则。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室所负责人由局党委研究决定,如果科、室、所领导职数没有配齐的,可以调剂一般工作人员补充该科室所的岗位编制。
(1)抽调到局外工作人员(含抽调到湖南涔天河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永州涔天河灌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市水利局驻江华安监站工作人员、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待与抽调单位衔接商定后统一安置。
(2)长期病休人员(含工伤和病假人员)、内退人员、2023年12月31日前达到正式退休年龄人员,由局党委统一研究安排。
根据永编发〔2013〕3号、永编办发〔2013〕91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核准我局的岗位设置职数等规定,全局共设置内设机构8个科室和19个渠道管理所,核定人员编制人数270名,其中:机关人员编制45人,基层管理所人员编制225人。在本次干部职工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中,共设置8个职能科室和4个渠道管理所,共106个岗位。具体见附表。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信息、档案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局重大事项的综合调研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承办内部刊物和微信公众号编辑;承担机要保密、信访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联络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对我局的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接待、食堂管理、车辆调度管理;负责意识形态等工作;监督检查劳动纪律督查情况;负责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主任1名,副主任3名,文秘1名,宣传兼信息综合1名,档案管理与机要1名,共7名。
负责本局的党建、组织、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与管理;负责职工劳动纪律的考核、考勤和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科长1名,副科长1名,工资福利统计1名,组织人事档案、保险职称、劳动技能、离退休服务1名,共4名。
负责编制全局工程建设的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指导、督促全局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局工程建设和管理中的概、预、决算、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工作;参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组织制定灌区防汛调度方案;按照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指导、督促、检查全局各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库区和灌区水情、雨情信息收集和管理应用;负责全局的大件物质计划和采购工作,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科长1名,副科长2名(其中1人兼物质采购),合同管理与工程预决算1名,共4名。
负责全局财务计划的编制,组织、筹措、资金收付;负责全局财务和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核算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协助渠道科做好水价改革、水费计收和管理等工作;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核算、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制度;负责会计资料、财务报表等档案管理;负责局属单位和部门的财务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检查和内部审计;负责工会财务会计记账工作;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科长1名,副科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共4名。
负责全局水利经济项目的开发和实施;负责厂区、生活区及原码市水文站土地、房产、办公设施的维修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本局现有的经营性资产的生产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及机关小区的水电、园林、保洁等管理;负责单位文明建设管理,协调配合江华县文明劝导及责任区保洁职能。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科长1名,副科长2名,安全管理与文明建设1名,共4名。
负责全局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民调、普法教育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侵害库区和灌区安全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制止一切损害局内办公和生产设备设施的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承办全局治安和水事纠纷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消防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 科长1名,副科长2名,内勤与消防1名,移民安置法制调解员1名(含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共5名。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灌区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灌区发展规划、编制年度配水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灌渠供水管理和供用水调配(制作《调度指令》报批)、组织实施灌渠的防汛、抗旱、观测、运行工作;负责指导、督查主干渠及附属建筑物与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主干渠及附属建筑物建设和维修方案拟定,简易工程(5 万元以内)的施工设计;负责指导各管理所做好沿渠的法规宣传、卫生、保洁、安全、用水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活动的文明劝导;负责结算催缴灌溉水费和原晏家田电站补偿电费;负责渠道续建配套及改造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灌区渠道工程的施工管理、参与渠道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做好“智慧灌区”渠道智能化相关工作;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科长1名,副科长2名(含对外抽调乡村振兴1名),工程管理2名,共5名。
负责全局经济科研项目的立项;负责技术、经济分析研究工作;负责设备检修方案及技术革新改造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重大设备缺陷的专题研究、处理和技术攻关,解决疑难问题;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技术方案论证、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验收,审定维修方案、试验和验收竣工报告;负责组织编写和审查现场规程及各类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全局高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局的通讯、网络信息安全及自动化测报系统的维护和维修等工作;负责全局“智能化”建设、指导、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科长1名,副科长2名,工程质量管理员1名,共4名。
负责本所管辖范围内沿渠的法规宣传、卫生、保洁、安全、用水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活动的文明劝导;负责大坝厂区和所辖区域内的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灌区渠首至老灌区西河渡槽进水口渠道段的防汛、观测、运行、供用水调配和管理;负责灌区渠首至老灌区西河渡槽进水口主干渠(含老苗圃所)及附属建筑物与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负责本所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的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本所管辖范围内的社情、纠纷调处等工作;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所长1名,副所长2名,护渠管水员8名,办公室内务兼后勤助理1名,厨师1名,共13名。
负责本所管辖范围内沿渠的法规宣传、卫生、保洁、安全、用水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活动的文明劝导;负责本所辖区内的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老灌区西河渡槽进水口至沱江镇白泉渠道段的防汛、观测、运行、供用水调配和管理;负责老灌区西河渡槽进水口至沱江镇白鹤亭水位标尺渠道段主干渠及附属建筑物与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负责老灌区西河泄洪闸门的运行调度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负责本所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的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本所管辖范围内的社情、纠纷调处等工作;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所长1名,副所长2名,护渠管水员5名,办公室内务兼后勤助理1名,厨师1名,共10名。
负责本所管辖范围内沿渠的法规宣传、卫生、保洁、安全、用水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活动的文明劝导;负责本所辖区内的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含原小盘、铜山岭、下坝三个老所资产);负责老灌区沱江镇白鹤亭水位标尺以下灌区渠道的防汛、观测、运行、供用水调配和管理;负责老灌区沱江镇白鹤亭水位标尺以下渠道段的主干渠、中干渠、西干渠及其附属建筑物与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负责本所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的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本所管辖范围内的社情、纠纷调处等工作;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所长1名,副所长2名,护渠管水员10名,办公室内务兼后勤助理1名,厨师1名,共15名。
负责本所管辖范围内沿渠的法规宣传、卫生、保洁、安全、用水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活动的文明劝导;负责本所范围内的资产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晏家田河坝、水轮泵站、东干渠灌区渠道的防汛、安全、观测、运行、供用水调配和管理;负责晏家田河坝、水轮泵站、东干渠灌区渠道及附属建筑物与机电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督促当地乡镇组织东干渠的清淤扫障工作;负责本所辖区内工程项目建设的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本所管辖范围内的社情、纠纷调处等工作;完成局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设置:所长1名,副所长2名,大坝、渠道管护员3名,办公室内务兼后勤助理1名,厨师1名,共8名。
全局党的基层党支部及工会等群团组织按相关章程规定选举产生,纳入所在的科、室、所设立的岗位内,其职责按相关规定办理、设定和履行。工会一名专职副主席和干事由保卫科移民安置法制调解员岗位兼用。
5.近5年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等次(未达到考核条件的由组织统一安排)。
1.八级以上管理岗位,需具有市委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任职资格。
2.办公室文秘和宣传专干岗位需中文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凭,具有较强写作能力。从事过文秘、宣传岗位经历优先;办公室综合档案管理与收发专干,具有档案管理经验者优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员。
3.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应具备财务专业知识及能力。
3.召开党委会议审定工作方案,并提交职代会审议。
1.2月13日,印发工作方案,党委确定科室所负责人,干部、职工填写双向选择表。
2.2月15日,根据工作方案,由局分管领导与各科室所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岗位设置情况和职工填报岗位志愿情况进行优选。
3.2月16日,各部门将双向选择结果报党委审定,双向选择未成功人员,由组织安排岗位。
1.办公室、人事科等相关部门做好干部职工到岗到位情况督查和检查。
2.各科室和管理所在人员到岗到位后一周内将本部门人员的分工情况报局党委。
3.总结优化组合、竞聘上岗工作成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1.在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中,要实行回避制度,部门负责人不得选择有回避关系的亲属到本部门工作,干部职工须自觉遵守人事回避规定,如遇回避关系,应主动向人事部门报告回避,科室负责人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搞互选交易。
2.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在新的工作机构运作之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参加了竞聘,而没有竞聘上岗位的干部职工,由组织统一安排岗位。组织安排岗位后,本人不按人事部门通知要求上岗的,局将按《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解除其聘用合同和劳动人事关系。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人员,在治疗期间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竞聘选岗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部门认定后可暂不参加选岗,治疗期满后由组织安排上岗;因国家法定假期(如产假等)休假期间不能参加竞聘选岗,假期期满后可以申请上岗。组织安排工作岗位后,如上述人员不按人事部门通知要求上岗的,则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处理。
3.为确保各管理所党员数量和女职工人数基本均衡,原则上每个管理所的党员不少于2名,女职工除负责人外不少于1人。
4.为做好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和加强机关小区管理需从有关科室、管理所抽调18名工作人员,抽调的一般人员不占原已设置的岗位数。愿意抽调的人员需先填写岗位申请,局党委根据申请情况和人岗相适原则统筹安排。今年到期退休的人员由局党委统一安排到合适的部门及岗位,也不占原已设置的岗位数。
5.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与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不得无理取闹和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否则将根据干部职工奖惩条例及局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6.干部职工要严肃政治纪律,讲党性、讲原则、树正气,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绝不能以权谋私、徇私舞弊,不能借职工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之机排除异已、打击报复,如有违纪现象,将严格问责处理。
7.干部职工在交接过程中,应轻车从简,严禁互相吃请,迎来送往,不准随岗带走所在部门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器材用品。
8.竞聘工作完成后,干部职工按新岗位计核岗位待遇。
为深化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确保本次职工“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顺利推进,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永州市涔天河水库和工程管理局干部职工“双向选择、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成员:李营、孟雨樵、杨云峰、黎小涛、唐广衡、朱江、黄义元、杨险峰、潘新平、刘昌荣、唐峰、李永秋、李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明亮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孟雨樵同志兼副主任,徐丽霞、骆国成同志为成员。
本方案按现有人员、岗位、部门设置,接管新灌区后的部门、岗位、人员变动等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调整安排。如局机构调整或人员出现较大变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另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