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规定,为切实做好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各部门职员岗位内部竞聘工作,确保该层级岗位聘任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次部门职员岗位内部竞聘面向开发区所有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现有未被聘用的正、副科级人员和体制内工作人员。
根据《总体方案》有关规定,改革后开发区一级职员总计聘任不超过13人,二级职员总计聘任不超过27人,三级职员总计聘任不超过40人,其余为四级职员。
为保持后续晋升通道畅通,预留部分晋升空间,本次一级职员拟聘不超过13人,二级职员拟聘不超过17人,三级职员拟聘不超过26人,四级职员拟聘不超过26人,总计拟聘职员不超过82人。具体岗位及拟聘员额详见《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部门职员岗位及员额表》(附件1)。
开发区部门职员岗位采用选岗竞聘的方式,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参与竞聘。
竞聘者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认证评估、竞职演说两个部分组成,两个分项加权计算后即为竞聘者最后得分。
计算公式为:竞聘者个人总成绩=认证评估得分×40%+竞职演说得分×60%。
部门职员岗位聘任实施流程主要包括:发布内部竞聘实施方案、报名及资格审查、认证评估、竞职演说、公示总成绩及各职员层级拟聘人员、确定各职员层级聘任人员、确定聘任岗位、组织签订聘用协议等。
2023年3月4日,在“微信公众号鄂托克发布”“托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开发区公示栏”发布开发区部门职员岗位内部竞聘实施方案。
本次报名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竞聘者提前登录“微信公众号鄂托克发布”或“托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务/”,下载《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部门职员岗位内部竞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部门职员岗位内部竞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准确、规范、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人员需准确、规范填写第一志愿意向应聘部门及岗位(作为第一轮双向选聘的依据)。并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附件2、附件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奖励表彰原件和复印件等现场提交。
特别说明,根据《总体方案》有关规定,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视为本次职员层级落聘,并视为本次改革最终落聘。
3.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竞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聘任工作全过程。竞聘者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及时、不准确、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任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果报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2023年3月6日17时30分至2023年3月6日18时30分,由第三方对照各竞聘者提交的信息,组织实施认证评估。认证评估结果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2.竞职演说地点:开发区机关服务中心(鄂托克旗第二人民医院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所有参加部门职员竞职演说的竞聘者,须提前30分钟在候考室候考,竞职演说参照公考程序进行,竞职演说顺序由本人现场抽签决定,每名竞聘者竞职演说时间不超过5分钟。竞职演说现场设监督员、计时员、记分员、核分员等工作人员。全体评委在每一位竞聘者竞职演说结束后现场独立、客观打分,由工作人员根据竞职演说评委组打分结果计算竞聘者个人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结束后,所有竞聘者竞职演说成绩于当天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2023年3月7日,将竞聘者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由高到低排序,原则按照各职员层级拟聘员额数1:1的比例确定各职员层级拟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职级高者排名在前;职级也相同的,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排名在前;学历(最高学历)也相同的,工龄长者排名在前;工龄也相同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后综合确定其职员层级。竞聘者总成绩及各职员层级拟聘人员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
公示期(一个自然日)内若有异议,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置;若无异议,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职员层级聘任人员,形成聘任决议。
1.第一轮双向选聘。2023年3月8日上午9时,在开发区(棋盘井产业园)六楼会议室,组织进行第一轮双向选聘。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聘者报名登记表第一志愿意向应聘部门及岗位,汇总整理后将报名资料提交给各部门正职。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中研究讨论本部门拟聘岗位最合适人选,并将经过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部门职员岗位内部竞聘双向选聘确认表》(附件4)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统计第一轮双向选聘结果,以及是否存在未被选中的人员及岗位,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布。
2.第二轮双向选聘。若候选人在第一轮双向选聘中未被选中,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3月8日发布空缺岗位和需参加第二轮双向选聘的人员。第一轮未被选中的人员,应准确、规范填写《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部门职员岗位内部竞聘第二轮双向选聘报名表》(附件5),打印后由本人签字确认,于2023年3月8日16时前提交至开发区三楼会议室。
2023年3月8日17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二轮双向选聘,要求和规则参考第一轮双向选聘。工作人员统计第二轮双向选聘结果,以及是否存在未被选中的人员及岗位,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布。
3.职员补录。若候选人在两轮双向选聘后仍未被选中,则由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结合候选人工作履历和开发区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职员补录,并将补录结果及时公布。
严肃聘任工作纪律,所有参与人员必须坚守秘密,公正守纪,不得徇私舞弊。竞聘者必须严格遵守聘任的各项规定和程序,如实填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考场作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抵触、阻挠或破坏聘任工作的开展,否则,将被直接取消竞聘资格,并予以违纪违规处理等。
附件4: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部门职员岗位内部竞聘双向选聘确认表.xlsx
附件5: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部门职员岗位内部竞聘第二轮双向选聘报名表.docx